11月13日,网络安全企业蓝盾股份(300297)今日收到创业板监管函,因公司董事会制定回购方案时未能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违反相关规定,被要求及时整改,规范运作。
蓝盾股份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的预案》,计划以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4,000万元的资金总额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方案。
2019年10月30日,蓝盾股份披露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限内实际回购资金总额仅219.92万元,远低于回购计划下限,而在此期间蓝盾股份股价长期低于8元,有充足的时间窗口。
监管函称,蓝盾股份董事会制定回购方案时未能审慎论证、判断和决策回购股份的有关事项,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蓝盾股份,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资料显示,创立于1999年,于201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安全集成及安全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10月30日,蓝盾股份发布2019年三季度报告,营收净利双双下滑。报告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3亿元,同比减少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减少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