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消息,格力电器低开2%,随后股价短线走弱,截至发稿,格力电器3.74%。
11月11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2019年11月11日,格力集团函告公司,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的内容尚有未尽事宜,珠海明骏和格力集团仍在继续协商,双方同意将股份转让协议的计划签约日期延后。
公告称,公司将与格力集团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4月1日,格力电器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通知,格力集团正筹划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格力电器股权,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
一周后,4月8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总股本15%的股票,此次公开征集转让或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变更。
6月14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在股权转让完成后,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关于“格力”商标的授权使用维持现状不变,格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可以在已使用的领域内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作为的公司名称、公司标识。
10月28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格力电器最终选定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格力电器15%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该公告称,鉴于本次公开征集的最终受让方确定为珠海明骏,且珠海明骏已通过受让意向书书面邀请的形式向格力电器管理层提出合作邀请,若格力电器管理层最终接受珠海明骏的邀请,并依据受让意向书提出的邀请方案展开合作,双方需在珠海明骏与格力集团签署本次公开征集的《股份转让协议》前对具体合作方案予以明确并对外披露。